轉發(fā)財政部關于開展2008年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行政事業(yè)類)培訓的通知
來源:天華會計時間:2008-04-20發(fā)布人:廣西天華編輯瀏覽:次
廣西財政廳桂財會〔2008〕15號 2008年4月9日頒布 廣西天華編輯
區(qū)直各委、辦、廳、局,區(qū)直各事業(yè)單位: 為了貫徹《會計法》關于“對會計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應當加強”的精神,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zhàn)略和人才強國戰(zhàn)略,著力培養(yǎng)造就一批符合社會經濟發(fā)展要求的高素質、復合型高級會計人才,財政部決定啟動2008年行政事業(yè)類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訓,并于今年9月開展培訓對象選拔工作。為鼓勵我區(qū)符合條件的人員踴躍報名參加選拔,充分利用這一平臺,為國家、為我區(qū)培養(yǎng)更多的高層次會計人才,現(xiàn)將《財政部關于開展2008年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行政事業(yè)類)培訓的通知》(財會〔2008〕2號)轉發(fā)給你們,并結合我區(qū)實際,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執(zhí)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 區(qū)直各單位的領導和財務部門要高度重視本單位高級會計人才的培養(yǎng),珍惜這次機遇,按照財政部規(guī)定的選拔條件,積極宣傳、動員、鼓勵、支持本單位符合條件的會計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考試、接受挑選,并為入選人員參加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區(qū)直各單位要在廣泛宣傳、發(fā)動的基礎上,認真做好本單位申請人員的材料申報、資格初審等工作,負責將本單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材料按規(guī)定時間集中報送自治區(qū)財政廳(會計管理處)。 自治區(qū)財政廳(會計管理處)負責對各單位報來的申請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負責全區(qū)申請人員的考試組織、試卷和申報材料報送及后期管理等工作。
二、培訓對象的選拔 (一)正式申報與資格審查。區(qū)直各單位中符合條件的人員,由本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如實填寫《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訓項目申請表(2008)》(附件1附表,簡稱申請表,可通過廣西財政網的“下載專區(qū)”下載。),并向單位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表(粘貼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一式兩份; 2.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以下材料復印件均為一份)及原件; 3.最高學歷畢業(yè)證書復印件及原件; 4.申請表中所列論文的復印件及原件; 5.已發(fā)表專業(yè)著作的原件及其封面、目錄和封底復印件; 6.獲獎證書的復印件及原件; 7.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復印件及原件; 8.職稱、資格證書復印件及原件。 各單位應當按照財政部規(guī)定的選拔條件,對申請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認真核實申請人員提交的申請表及所附證明材料,經審查合格的,在申請表“所在單位鑒定及意見”欄簽署意見,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加蓋單位公章,于2008年6月1日前,報送至自治區(qū)財政廳(會計管理處)。 自治區(qū)財政廳將按照財政部規(guī)定的選拔條件,對申請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提出審查意見。復審結束后,將各單位報送的上述材料的原件退還給申請人員。 自治區(qū)財政廳還將從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中擇優(yōu)向財政部推薦2—3人參加本次培訓選拔。
(二)組織筆試。自治區(qū)財政廳將按照財政部的部署,組織對申請人員進行集中選拔筆試。選拔筆試由財政部統(tǒng)一組織命題,考試范圍為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預算管理、行政管理和英語。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2008年9月7日上午8:30—12:00??荚嚨攸c將于8月下旬另行通知。筆試結束后,自治區(qū)財政廳將按規(guī)定及時將考試試卷連同申請材料報送至北京國家會計學院。 此外,自治區(qū)財政廳將與財政部密切聯(lián)系,盡力搜集相關信息,連同考生名單、考試地點等通知一起,通過廣西財政網(http://www.gxcz.gov.cn)及時發(fā)布,以幫助各位申請人員做好應考準備,請各位申請人員注意瀏覽廣西財政網。 聯(lián)系人:劉云 聯(lián)系方式:(0771)5331605、5318020(傳真)liuyunmm@sohu.com 通訊地址:南寧市桃源路69號自治區(qū)財政廳會計管理處 郵政編碼:530021
二○○八年四月七日
財政部關于開展2008年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行政事業(yè)類)培訓的通知 (財政部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為貫徹《會計法》關于“對會計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應當加強”的規(guī)定和中共中央“十一五”規(guī)劃中關于“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zhàn)略和人才強國戰(zhàn)略”的要求,進一步加快我國高級會計人才培養(yǎng),著力造就一批符合社會經濟發(fā)展要求的高素質、復合型高級會計人才,經研究,我部決定啟動2008年行政事業(yè)類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訓,并于2008年9月開展培訓對象選拔工作,請中直管理局、鐵道部、國管局、總后勤部(財務部)、武警總部(后勤部財務部)(以下簡稱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和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以下簡稱各省級財政部門)協(xié)助我部做好政策宣傳、培訓對象選拔、考核等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基本條件 1.遵守《會計法》、《預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誠實守信。 2.在中央各部委、各省級人民政府、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機關、武警部隊總部機關(以下簡稱省部級單位)及其所轄直屬行政事業(yè)單位擔任分管財務的單位負責人、財務部門正處長級干部及其后備人員,具有開拓創(chuàng)新意識和較強的駕馭政策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3.具有經濟管理類專業(yè)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豐富的財務工作經驗,從事財務會計工作5年以上。 4.具有較好的英語水平,能夠運用英語進行聽、說、讀、寫。 5.年齡不超過45周歲;身體健康。 除個人自愿申請外,各省部級單位可參照上述條件推薦本單位2-3名后備干部或本部門、本地區(qū)、本行業(yè)高級會計人才參加培訓選拔。
二、培訓對象的選拔 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各省級財政部門根據(jù)《財政部2008年會計領軍(后備)人才(行政事業(yè)類)培訓實施方案》(附件1)所規(guī)定的選拔對象、選拔條件及選拔程序,認真組織考生報名、材料審查和選拔考試。有關要求如下: 1.正式申報。申請者按要求填寫《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訓項目申請表》有關內容,經所在單位同意后,連同申請表中所填列事項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報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所屬單位的申請者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管理的中央在京單位的申請者報送至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管理的單位的申請者報送至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國人民解放軍所屬單位的申請者報送至解放軍總后勤部財務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所屬單位的申請者報送至武警總后勤部財務部。中央派駐港澳地區(qū)單位的申請者按就近原則報廣東省財政廳會計處。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和各省級財政部門對申請者的申報條件進行復核,并提出審查意見。具體報送方式由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和各省級財政部門確定,正式申報時間為2008年5月1日至6月1日。 2.選拔筆試。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和各省級財政部門組織對申請者進行集中選拔筆試。選拔筆試由財政部統(tǒng)一組織命題,考試范圍為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預算管理、行政管理和英語??荚嚍殚]卷考試,考試時間為2008年9月7日上午8:30-12:00。選拔筆試地點由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和各省級財政部門確定并提前通知申請者。筆試結束后,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和各省級財政部門將試卷和申報材料集中整理后,于2日內報送至北京國家會計學院。 3.選拔面試。筆試結束后,財政部組織有關專家對試卷及申報材料進行審閱,確定參加選拔面試的申請者名單。面試名單將在廈門國家會計學院網站上公布,并以書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選拔面試由財政部統(tǒng)一組織命題,為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認知、策劃和決策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xié)調及人際交往能力、語言表達及邏輯思維能力、氣質風度、舉止儀表等,面試時間為20分鐘。選拔面試初步定在2008年9月底,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4.確定培訓對象。財政部根據(jù)選拔考試的結果,確定培訓人選。2008年高級會計人才培訓班招生人數(shù)為40人。
三、培訓時間與地點 2008年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行政事業(yè)類)培訓班將于2009年9月開班,培訓周期為6年,分為集中培訓和跟蹤管理2個部分。首次集中培訓為1個月,安排在2009年9月,地點在廈門國家會計學院;跟蹤培訓實行在職學習、實踐考核與跟蹤培訓相結合,財政部和廈門國家會計學院對學員的在職學習、實踐、研究等情況實行跟蹤管理。具體開學時間和有關要求,由廈門國家會計學院通知學員。
四、培訓費用 學員在培訓期間的食宿費自理,可由學員所在單位按標準給予補貼。培訓期間發(fā)生的其他培訓費用由國家會計學院專項經費解決。 聯(lián)系電話: 財政部會計司 01068552544,13911112091 廈門國家會計學院 05922578166,05922578198
附件:1.財政部2008年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行政事業(yè)類)培訓實施方案 2.2008年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行政事業(yè)類)培訓班選拔考試日程安排(下方下載)
附件1
財政部2008年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行政事業(yè)類)培訓實施方案
一、培訓目標 實施人才強國戰(zhàn)略,適應我國行政事業(yè)單位改革和會計行業(yè)發(fā)展要求,培養(yǎng)和造就一批精通業(yè)務、善于理財、熟悉國家財經法規(guī)、具有國際視野和戰(zhàn)略思維的高素質、復合型會計人才,發(fā)揮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在強化會計職能、宣傳財經政策、組織繼續(xù)教育、研究實務問題等方面的組織推動和輻射作用,促進我國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隊伍整體素質的全面提高。
二、組織領導 財政部會計司具體負責培訓的組織和協(xié)調工作,制定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能力框架,組織協(xié)調開發(fā)培訓教材,建立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信息庫,對學員實行跟蹤管理,指導廈門國家會計學院的培訓工作。 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和各省級財政部門在組織開展本部門、本地區(qū)、本行業(yè)會計人才培訓的同時,負責組織全國高級會計人才培訓的報名、材料審查、組織考試和后期管理等工作。 廈門國家會計學院負責全國高級會計人才培訓的實施,具體負責培訓課程開發(fā)、教學組織、結業(yè)考核、學員檔案庫建設、教務管理等。
三、培訓對象 培訓對象為在中央各部委、各省級人民政府、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機關、武警部隊總部機關(以上簡稱省部級單位)及其所轄直屬行政事業(yè)單位擔任分管財務的單位負責人、財務部門正處長級干部及其后備人員。
四、培訓對象的選拔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會計法》、《預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誠實守信。 2.在中央各部委、各省級人民政府、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機關、武警部隊總部機關(以下簡稱省部級單位)及其所轄直屬行政事業(yè)單位擔任分管財務的單位負責人、財務部門正處長級干部及其后備人員,具有開拓創(chuàng)新意識和較強的駕馭政策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3.具有經濟管理類專業(yè)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豐富的財務工作經驗,從事財務會計工作5年以上。 4.具有較好的英語水平,能夠運用英語進行聽、說、讀、寫。 5.年齡不超過45歲;身體健康。 除個人自愿申請外,各省部級單位可參照上述條件推薦本單位2-3名后備干部或本部門、本地區(qū)、本行業(yè)高級會計人才參加培訓選拔。
(二)選拔程序。 1.正式申報。申請者按要求填寫《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訓項目申請表》有關內容,經所在單位同意后,連同申請表中所填列事項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報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所屬單位的申請者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管理的中央在京單位的申請者報送至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管理的單位的申請者報送至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國人民解放軍所屬單位的申請者報送至解放軍總后勤部財務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所屬單位的申請者報送至武警總后勤部財務部。中央派駐港澳地區(qū)單位的申請者按就近原則報廣東省財政廳會計處。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和各省級財政部門對申請者的申報條件進行復核,并提出審查意見。具體報送方式由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和各省級財政部門確定,正式申報時間為2008年5月1日至6月1日。 2.選拔筆試。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和各省級財政部門組織對申請者進行集中選拔筆試。選拔筆試由財政部統(tǒng)一組織命題,考試范圍為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預算管理、行政管理和英語。考試為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2008年9月7日上午8:30-12:00。選拔筆試地點由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和各省級財政部門確定并提前通知申請者。筆試結束后,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和各省級財政部門將試卷和申報材料集中整理后,于2日內報送至北京國家會計學院。 3.選拔面試。筆試結束后,財政部組織有關專家對試卷及申報材料進行審閱,確定參加選拔面試的申請者名單。面試名單將在廈門國家會計學院網站上公布,并以書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選拔面試由財政部統(tǒng)一組織命題,為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認知、策劃和決策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xié)調及人際交往能力、語言表達及邏輯思維能力、氣質風度、舉止儀表等,面試時間為20分鐘。選拔面試初步定在2008年9月底,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4.確定培訓對象。財政部根據(jù)選拔考試的結果,確定培訓人選。
五、培訓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學用結合的原則,實行集中培訓與在職學習實踐相結合、課堂教學與應用研究相結合的培訓方式,通過建立學習、研究、實踐、交流平臺,全面培養(yǎng)和提升培訓對象的綜合素質。 (一)培訓周期為6年,分為集中培訓和跟蹤管理2個部分。首次集中培訓時間為1個月,安排在2009年9月;跟蹤培訓實行在職學習、實踐考核與跟蹤培訓相結合。 集中培訓以專題講座、專題研討、案例討論、論壇等方式為主,以案例教學為主要教學形式,主要是通過在廈門國家會計學院的學習和交流,夯實基礎理論、提升知識結構、更新經營觀念、拓展管理視野,搭建起學員之間和學員與培訓師資之間的溝通平臺,同時,通過培訓和綜合考察,確定學員在職學習的方向和參與科研、實踐的具體任務。集中培訓結束時,由廈門國家會計學院提供自學書目、課題項目和網上輔導服務,指導學員理論聯(lián)系實際,深化培訓內容。 學員離校期間,實施跟蹤管理。學員按照廈門國家會計學院提供的自學書目、課題項目進行自學,定期參與專屬網絡論壇的討論,返校承擔國家會計學院培訓授課任務,按時參加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的各項活動,定期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學習心得體會、業(yè)績報告、專業(yè)論文、案例研究報告、調研報告、考察報告等(1年內報送材料的數(shù)量不得少于7篇),邊工作,邊學習,努力把學到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工作中去。
(二)在職學習的跟蹤管理 建立高級會計人才學習、研究、實踐、交流平臺,引導學員在結束集中培訓后,持續(xù)進行在職學習,進一步提升學員的理論聯(lián)系實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具體措施是: 1.建立高級會計人才(行政事業(yè)類)信息庫和培訓學員檔案,對學員實行動態(tài)跟蹤管理。在培訓周期內,財政部或廈門國家會計學院不定期與學員進行聯(lián)系,了解學員學習、工作、科研等情況。 2.組織、引導學員參加科研和社會實踐活動。廈門國家會計學院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學員到國內外知名企業(yè)實地考察、研究,學習先進管理經驗。同時,組織學員根據(jù)培訓情況和所在單位實際,撰寫研究報告,廈門國家會計學院提供學術指導。另外,培訓周期內和培訓期滿后,根據(jù)學員特點和所在單位實際情況,組織優(yōu)秀學員參加財政部、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中國會計學會、國家會計學院等單位或機構的課題項目、政策制定、征求意見、學術研究、調查研究、出國考察、學術會議等活動,承擔國家會計學院授課任務,逐步使學員成長為宣傳會計政策的專家、研究會計準則制度的專家、培訓輔導會計準則制度的專家、財政部了解基層實際情況的專家,給學員提供進一步施展才能的平臺。 3.建立培訓后持續(xù)跟蹤評價體系。定期了解學員完成培訓后的職業(yè)崗位變化,聽取學員對學習課程的建議,為測評培訓實施效果提供基礎數(shù)據(jù)。
六、培訓教材 根據(jù)每期培訓學員的特點和需求,“量身定做”培訓方案和培訓內容。 (一)以高級會計人才能力框架為指導,交流講授高級會計人才應具備的知識和技能。 (二)以學員的實際需求為出發(fā)點,學以致用,解決學員在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在廈門國家會計學院近年來組織的高級會計培訓課程的基礎上,制定《高級會計人才培訓大綱(行政事業(yè)類)》,印發(fā)學員,并不斷根據(jù)學員反饋的意見,進行修改、完善。 (三)關注社會經濟熱點問題。結合行政事業(yè)單位改革、經濟改革和會計改革等熱點問題,組織系列專題講座和互動研討等,拓展學員視野。 (四)以廈門國家會計學院為主導,開發(fā)高級會計人才培訓系列輔導教材,形成一套高級會計人才教材庫,并根據(jù)學科發(fā)展趨勢、我國經濟管理和財務會計工作的發(fā)展進程、學員參與學習的效果等情況,定期對培訓教材進行充實、修訂、完善。
七、對學員的考核與管理 (一)廈門國家會計學院負責培訓期間學員的日常管理。國家會計學院應當建立學員檔案,系統(tǒng)記載學員在培訓期間的學習、科研等情況。 (二)實行政府資助與考核掛鉤制度。參加培訓的學員,培訓周期結束考核合格的,其培訓期間的培訓費用由國家會計學院專項資金資助。未能按照規(guī)定定期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學習心得體會、業(yè)績報告、專業(yè)論文、案例研究報告、調研報告、考察報告等的,視為自動放棄繼續(xù)參加培訓的權利。 (三)引入淘汰機制。培訓分為3個考核周期,實施定期淘汰。建立量化考核體系,根據(jù)學員在每個考核周期中的綜合表現(xiàn),以量化分為依據(jù),擇優(yōu)選拔可塑性強、表現(xiàn)優(yōu)秀的學員參加下一考核周期更高層次的培訓。 (四)頒發(fā)全國高級會計人才培訓證書。學員學習期滿,完成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全部課程,考核合格者予以結業(yè)。學員結業(yè)時,由財政部用印、國家會計學院頒發(fā)全國高級會計人才培訓證書。 (五)培養(yǎng)與使用相結合。取得全國高級會計人才培訓證書者,將擇優(yōu)聘任為財政部會計準則、內部控制標準咨詢專家組成員,申請成為中國會計學會個人會員,優(yōu)先參加財政部、中國會計學會、國家會計學院組織的科研、學術等活動。
八、培訓時間、地點與規(guī)模 (一)培訓時間。2009年9月,培訓周期為6年。 (二)培訓地點。廈門國家會計學院。 (三)培訓人數(shù)。本期培訓班人數(shù)為40人。
附表: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訓項目申請表(下方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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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件下載:2008-4-90401.doc |